何萍 | 一本教科书、一个时代、一种评价——对20世纪50-6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再思考(上)
刊名题字:关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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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教科书、一个时代、一种评价
——对20世纪50-6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再思考(上)
何萍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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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何萍,湖北武汉人,哲学博士,(武汉 430072)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暨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院驻院研究员。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创性贡献研究”(21&ZD04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研究”(22ZDA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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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学术启蒙是在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中展开的。这种批判虽然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我革新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评价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上却严重失真。于是,还原20世纪50-60年代中国人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真相,就成为研究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一个前提性问题。事实上,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有着十分强烈的批判意义。它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界突破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建构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起点。在这个起点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界力图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与毛泽东哲学思想有机地结合起来,编写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当时出版的多个版本的教科书中,有三本书最具典型性:一本是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按照从一般到个别的逻辑序列来讲毛泽东思想;一本是冯契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读本》,按照一般寓于个别之中的逻辑理路来讲毛泽东的实践的认识论;一本是刘丹岩、高清海撰写的《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从批判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结构入手,来思考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理论结构。这三本书的中国特色从一个方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在“第二次结合”中的哲学观念。20世纪80年代,中国学术界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并没有否定这一时期的哲学观念,只是消解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认识论功能,而恢复它的社会的、教育的功能。这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完美结局。
【关键词】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陶德麟;艾思奇;李达;冯契;高清海
【中图分类号】B27
本文标题的“一本教科书”“一个时代”“一种评价”是有着特定含义的三个词:“一本教科书”的“一本”不是单纯的数量概念,而是种类概念,特指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一个时代”特指20世纪50-60年代,这是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创造的第一个时期;“一种评价”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20世纪50-6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基本态度和观点。这种基本态度和观点可概括为两点:其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是教条主义产生的理论根源;其二,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是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翻版,并无新意。对于这两个观点,我们可以从积极和消极的两个方面来评价:从积极的方面看,这两个观点道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方向,这就是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走向马克思主义哲学问题的研究;从消极的方面看,这两个观点在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同时,也否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时代,使新中国前三十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出现了研究的空场。这就提出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如何解释我国至今还在不断地编写和修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这一事实?我们今天编写和修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与20世纪50-60年代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显然,这些都不是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社会层面的问题。作为社会层面的问题,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主要关涉的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统及其变革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与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差别、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内在关联、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的建构与解构的历史背景、确切内涵及其意义,等等。思考和解答这些问题,就是本文的立意。
一、从陶德麟先生的学术遗嘱谈起
2011年,陈卫平教授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哲学史(1949-2009)”获批立项,我是该项目第一子课题“时代问题的转换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曲折发展”的负责人。2013年,我本人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949年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式及其转换研究”获批立项。这两个项目虽然研究的问题不同,但面临着一个共同的理论难题,这就是如何书写1949年至1976年这一断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为了解决这个理论难题,我们以这两个课题组的成员为主,在武汉大学召开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六十年(1949-2009)学术研讨会”,并特别邀请了陶德麟和朱传棨两位先生亲临指导。在这次学术研讨会上,陶先生和朱先生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就是如何看待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问题。他们强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学术界对这一段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评价严重失真。紧接着,他们讲述了20世纪50-6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历史状况,重点讲述了20世纪5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编写的起因,讲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编写对于推进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积极意义,希望能够澄清这一段思想史。根据两位先生的讲述,我查阅了当时的有关资料,也读了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每隔十年一次撰写的多本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著作。在这个过程中,每有心得,我都会向两位先生请教。于是,如何书写1949-1976年这一段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如何评价20世纪50-60年代中国人自己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就成为了我和陶先生经常讨论的学术话题。陶先生也十分关心我的研究进展。这才有了陶先生的学术遗嘱。
这里所说的陶先生的学术遗嘱,其实就是陶先生于2019年8月3日约见我的一次谈话。这次谈话的起因是我在前一天,即8月2日去陶先生家汇报《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丛书》的组稿和出版一事。其间,谈到陶先生本人著作的撰写提纲时,陶先生谈了许多对当前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研究的看法,其中提到了学术界对20世纪50-60年代中国人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一些误解,也谈到了他的《逻辑证明与真理标准》一文。我就这两个问题请教了陶先生。我认为,国内学术界在评价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上缺失了一个时代视角,没有分析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出现的时代背景,没有把它置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视野下加以研究,尤其是没有把它与毛泽东提出的“第二次结合”联系起来加以考察,说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为什么会出现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时代,更没有道出这个时代究竟解决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建设中的哪些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意义。陶先生同意这个观点,认为这个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的评价中和当时开展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中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从理论上讲清这些问题。对于这个问题,陶先生当时并没有展开说明。
第二天上午,也就是8月3日上午,陶先生打电话给我,让我马上去他家,他要将20世纪50-60年代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详细经过告诉我。到他家后,陶老师将我带到他的书房,首先向我讲明这次叫我来的目的。他说,关于20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这一段历史,如果再不清理出来,可能永远无法还原它的真相,因为现在的青年学者都是改革开放后出生的,他们接受的都是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观念,是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简单地等同于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观念。在这种观念下,他们是很难写出这一段历史的。他叫我来,就是希望我能够将这一段历史清理出来,给日后人们科学的、合理的评价这段历史提供一个事实依据。就在这一刹那间,我有了一种使命感。于是,赶快打开笔记本,准备记录,同时拿出手机进行录音。接着,陶老师开始讲述1959年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缘起、主导思想及编写过程、当时的各种思想争论以及成书的情况。
首先,陶先生讲述了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政治背景。陶先生说,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大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中使用的是苏联哲学家康士坦丁诺夫组织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对于这本教科书,毛泽东是很不满意的,但也没有提出要编一本中国人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问题。1959年,中央提出并组织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主要是因为中国和苏联已经闹翻了。于是,中国和苏联在意识形态上的冲突就成为中央提出并组织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直接动因。除此之外,1958年的大跃进和1959年反对彭德怀右倾机会主义,成为中央组织编写中国人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国内政治背景。由于有了国际和国内的这样一些政治背景,参加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人的兴趣并不在讨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系和范式等学术问题,而是在政治上,包括批判杨献珍的合而为一,要求把大跃进、三面红旗、批判彭德怀等作为重要内容写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等等。正是在这样浓厚的政治背景下,编写者对采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即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块来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这一点,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其次,陶先生详细地讲述了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经过。陶先生说,中央把编写中国人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组织工作交由康生和陈伯达负责,而编写工作由六个单位承担,各编写一本。这六个单位是:湖北一本,由李达主持;上海一本,由冯契主持;吉林一本,由宋振庭、匡亚明主持;北京三本,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央党校各承担一本。湖北版参加编写的人员主要由武汉大学和湖北省委党校的一些讲授马克思主义哲学课的教员组成,参加撰稿的有陶德麟、余志宏、侯春福,李达本人也执笔写了一章。到1960年,这六本书写好后,中央组织了一次集中讨论会,地点在中央党校,讨论的时间很长,参加讨论的不仅有编写哲学教材的,还有编写政治经济学教材的,人数达几百人之多。会议开得很活泼,但并未讨论体系的问题,主要是批评了康士坦丁诺夫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而批评的主要内容是说这本书太右,没有提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陈伯达、康生、胡绳、陆定一、艾思奇都参加这次会议并讲了话。时值纪念列宁诞辰90周年纪念会,陆定一在会上讲话,基调是反对苏联、反对斯大林。听到这个讲话后,当时参加会议的苏联专家都退席了,而一些青年教师对李达、冯定等老一辈专家提出了批评,说他们不够左,没有高举大跃进、三面红旗,甚至还激烈地批评李达,说他编教材的思想陈旧。李达十分生气,就去找康生理论。康生安慰李达说,这些都是娃娃,不要与他们计较,我们心里有数。后来,康生讲话,说将六本教材归于一本,交由艾思奇主持编写。这就是后来全国通用的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一书。当时,中央选定艾思奇编的这本书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方面是艾思奇编的这本书比较稳,没有左的东西,这在当时是很了不起的,而选择这本书也与三年自然灾害过后,陈云、刘少奇出来主持工作有关;另一方面是艾思奇当时的地位。实际上,在艾思奇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上花气力最多的是胡绳。成书后,胡绳说自己不是哲学家、不署名,让艾思奇署名。这足见中央对艾思奇的重视程度。至于后来李达又启动主编《唯物辩证法大纲》,是受毛泽东之托。1961年,毛泽东在庐山与李达相见时,建议李达在《社会学大纲》的基础上编写一本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于是,李达从庐山回来后,就按照毛泽东的指示,组织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这本教科书在1965年写完辩证唯物主义部分后,曾经送给毛泽东阅过,但没有批示。历史唯物主义部分原来完成了部分手稿,后来在文革中散失了,所以在粉碎“四人帮”后,武汉大学再编这本书时就只有上部、没有下部,故将书名改为《唯物辩证法大纲》。
最后,陶先生提供了搜集这一时期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相关资料的路径。我当时说,汪永祥老师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上发表过《我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业教材的编写历程》一文,详细论述了当时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情况。陶先生说,汪永祥老师当时担任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秘书工作,他提供的资料是可靠的。除此之外,陶先生还提供了搜集当年相关资料的两条线索:一条是杨耕教授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教材编写组中是秘书组的负责人,他当时搜集了国内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多个版本;一条是当年编写出来的教材都是送交中央审批的,现在的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应该有存档。
陶先生一口气讲了近2个小时,为我研究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丰富而珍贵的资料。
其实,在陶先生的这次谈话之前,我已经搜集了20世纪50-60年代中国学者编写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三个版本,其中包括最难得到的冯契主持编写的上海版。这个版本是华东师范大学的晋荣东教授收藏的,是陈卫平教授复印后寄给我的。在听了陶先生的叙述之后,我又根据陶先生提供的线索,分别找过杨耕教授和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任职的冯俊教授。在中央文献研究室发现了湖北的两个版本、由匡亚明主持编写的吉林版本,还有一个江苏省学者编写的版本。此时,除了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两个未成书的版本外,当时的几个主要版本都搜集齐了。其中,湖北的两个版本都是陈伯达审读过的,在扉页上还有陈伯达的一段批语:“老教科书体系要不要打破?工作方法要不要单独写?”从这个批语可以看到,如何突出毛泽东思想,突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视认识论、方法论和工作方法的传统,是当时中国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主导思想。我根据这些新搜集到的版本和材料,进一步研究20世纪50-60年代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理论问题,从而形成了自己对1949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大的时段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看法。遗憾的是,我的这些研究成果再也无法向陶先生请教了。因为在8月3日谈话之后,仅过了一个星期,陶先生就再次病重住院,直到次年去世。在这期间,我虽然去看过几次陶先生,但已经无法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向陶先生详细汇报了。再回想陶先生的这次谈话,竟成了陶先生留下的一份珍贵的学术遗嘱。在这里,我愿意将这一研究成果呈现出来,也可看作是陶先生的这份遗嘱的执行吧。
二、研究20世纪50-6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学术理路
虽然陶先生已经将20世纪50-60年代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情况讲述得很透彻,但是,要解答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社会层面的问题,还是有必要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编写过程中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清理和分析。
首先是关于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时代划分的问题。
《国内哲学动态》1980年第1期发表了李淮春写的一篇学术综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业教材讨论会在北京召开》。这篇学术综述十分精炼地概括了1979年12月6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业教材讨论会上讨论的主要内容。其中,特别报道了与会专家们对三十年间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经验和失误的总结并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意见,记叙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编写在两个时间节点上的变化。这些报道从宏观上描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编写历程,也启示我们在一个长时段,从两个时间节点的变化上,来研究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编写的总体思路、思维框架及其变化。
所谓长时段,就是从1959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整个时段。李淮春的学术综述以两个概念界定了这个时间长度。一个概念是1980年和1981年。这个时间出自学术综述的这一报道:“会议具体落实了哲学原理专业教材的修改和编写计划,确定由中国人民大学邀请其他院校的部分同志进行辩证唯物主义部分的修改工作和历史唯物主义部分的编写工作,争取在一九八〇年、一九八一年上半年分两册出版。”[1]这里所说的是预计出版的时间,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一书的实际出版时间是1981年5月,《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实际出版时间是1983年7月。此外,由高清海主编、舒炜光、车文博、张维久副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是一部尝试突破原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的教材,也是当时有着很大影响的教材。这部教材出版的时间是1987年。根据教材的实际出版时间,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编写的时段应该划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另一个概念是“三十年”。这个时间出自学术综述的这一报道:“会议认为,《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一书可以作为高等学校哲学专业教材进一步修改的基础。同时,会议也指出了该书的缺点和不足,提出了修改的建议,希望该书编者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吸取和消化三十年来我国哲学理论教育和宣传方面的经验教训……”[2]当时开会的时间是1979年,如果按照十年一个节点算,1959年刚好是第一个十年与第二个十年的交接点。正是在这个交接点上,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编写任务明确地提了出来,从而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功能转换的一个重要节点。这就使1959年成为考察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变革的起点。
其次是关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功能及其转换的问题。
按照通常的理解,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是为了普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育。其实,这种理解只论及到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社会职能,即发挥意识形态的功能。但是,中国在1959年启动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工作,绝不仅仅是为了普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育,更重要的是为了摆脱苏联在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控制,建立中国人自己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模式,走中国人自己的道路。这是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价值功能。既要走中国人自己的道路,就要发展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要按照毛泽东思想来编写中国人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性的建构,是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功能。汪永祥在《我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业教材的编写历程》一文中,特别突出了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价值功能和认识论功能。他写道:
20世纪50年代,我在马列主义研究班学习期间,给我们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就是苏联专家,使用的是苏联教材,学习方法也是当时苏联盛行的“席米纳尔”(一种课堂讨论的形式)那一套,考试评分是5分制。1956年毕业留校任教初期,大体还是如此。这种“全盘苏化”的情况,直到1959年下半年才发生改变。这年9月新学年开学之初,还使用了一段时间当年7月新出版的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集体编写、康士坦丁诺夫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不久,大约在国庆节后,就接到上级通知,该书停止使用,立即组织力量编写中国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接着,苏联专家也陆续撤离。这种转变的复杂背景当时我们并不太清楚,但无疑预示着中苏两党两国在意识形态和政治路线上的分歧即将公开化,中苏同盟的“蜜月”结束了。从此开始了中国人自己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的曲折历程。[ 3]
显然,这里讲的是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目的,体现了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价值功能。紧接着,汪永祥讲到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认识论功能。他写道:“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新教材必须突出中国特色,认真总结和体现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特别要充分体现毛泽东哲学思想。中央要求编写单位的党委亲自抓这项工作,走群众路线,并通过教材编写锻炼和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队伍。”[4]这里中央对于新教材的指示精神,实际上讲的是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目的,即建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理性,而这个新理性就是毛泽东在“哲学就是认识论”这个命题下阐发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观念。这样一来,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就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建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性的一项重要工作。
最后是有关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功能转换与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的问题。
如果我们把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社会功能、价值功能和认识论功能联系起来,考察其功能上的变化,就会发现1949年以来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第一个阶段到第二个阶段变化的内在逻辑。
在第一阶段,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以1959年为界,经历了一个从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功能转变到理性建构,发挥价值功能和认识论功能的过程。在1959年之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任务是在全国范围内普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育、培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队伍。这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哲学建设的一项必要工作,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为了开展这一工作,中国请来了苏联专家,帮助编写教材和主持讲课。这可以说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建设的模仿阶段。在这个阶段,采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采用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只能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及教育功能,并不能发挥其认识论功能。这就意味着,这一时期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凭借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来发挥单一的社会职能,还根本谈不上自身的理论建设。自1959年开始,由于中苏关系发生了变化,编写中国人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任务提上日程。为了实现这一任务,中国学术界开始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主导思想、理论问题和教科书体例的研究。从这时起,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就不再仅仅发挥单一的普及教育功能,而同时要发挥它的认识论功能,并且把认识论功能置于更为重要的地位。由于这种功能的变化,编写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就占据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中心地位,主导了20世纪60-70年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式,也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的逻辑起点。
在第二个阶段,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以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界,经历了从哲学研究范式的解构到建构的转变。解构是针对先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其核心内容是消解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认识论功能,保留其普及教育的功能。建构是针对新的研究范式,其核心内容是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确立问题式的研究范式。在这种转变中,解构是前提性的工作。这一点在李淮春写的有关1979年12月6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等学校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业教材讨论会的综述,和1981年5月由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一书的“编者的话”中已经说明。李淮春在这篇学术综述中特别强调了与会专家围绕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体系;如何正确理解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同哲学的其他问题的关系;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大的特点”[5]这样一些最基本的哲学问题展开讨论。这一讨论的展开表明,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研究已经开始突破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内容和形式,走向对新问题、新理论的研究。肖前、李秀林、汪永祥在他们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的“编者的话”中,直接道出了当时理论界的分歧:
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的体系和内容,目前在我国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看法;对于有些问题(例如关于哲学最高问题、实践范畴等)的理解,编者之间也不尽一致。但为了适应教学之急需,在这些问题的表述上,只好采取我们认为比较稳妥的、多数人可以接受的观点,而由使用者去决定取舍。[6]
这段话提到的哲学最高问题和实践范畴,都是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学术界争论得最激烈的问题。而这两个问题讨论的结果,就是突破了认识论的反映论模式,进到了对认识的主体性和认识的价值问题的研究,并引发了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的讨论。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处在一个新旧交替的时期,旧的研究范式依然存在,却与新问题、新理论的提出和研究发生尖锐冲突。在这一冲突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逐渐失去了昔日居于研究中心的地位,而仅仅是“为了适应教学之急需”。这里所说的“为了适应教学之急需”,恰当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在功能上发生的转变,即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目的不再是为了满足研究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教学的需要。正是这种功能的转变,使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摆脱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的束缚,走向了问题式的研究。由此可见,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功能的转变本身已经孕育着一种新的研究范式的生长,与之相应,此时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不再具有认识论的功能,而只具有社会功能,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由此而分裂为“讲坛哲学”与“论坛哲学”。进入21世纪后,中共中央宣传部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这个题目下,组织了大型的教材编写工作,这其中包括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编写。新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虽然纳入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大量成果,但它的功能依然是普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育,而不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创新。
以上三个问题的分析表明,20世纪50-6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编写,从社会层面看是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造活动,它标志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到一个新的时代。因此,我们要了解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能不研究20世纪50-60年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建构过程,同时不能不研究它在20世纪80年代被解构的过程,要在建构/解构的结构式中发现新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第一个阶段到第二个阶段变化的内在逻辑。如此一来,1959年至20世纪60年代和20世纪80年代,就成为我们研究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勾勒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两个重要节点。
三、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的建构(1959年-20世纪60年代)
我在搜集资料中发现,在1959-1961年间,中央组织的六个编写小组编写的教科书并非只有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辩证主义》[7]出版了,其它几个相对成熟的版本也出版了,这其中有湖北版的两种、上海版的两种、吉林版的两种。有些教科书即便没有正式出版,也都有了完整的稿本。这些相对成熟的版本各有特色,体现了中国一代马克思主义学者为创造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所作的艰辛探索。因此,我们要了解这一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研究的全貌及其时代特征,就不能只读艾思奇主编的教科书,而应该同时研读这一时期出版的其他几本教科书,然后对其进行分类比较,分析各类教科书的中国特色。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湖北版的教材。湖北版的教材先后出了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在李达的主持下,由湖北省委党校、武汉大学、湖北大学(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学院(现华中师范大学)四个院校的哲学工作者共同组成的湖北省哲学教科书编写小组编写的。这本教科书的书名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初稿)》,由湖北人民出版社1960年出版;另一个版本是在李达的《社会学大纲》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这个版本是李达受毛泽东的委托而组织编写的,于1961年启动,1965年完成了辩证唯物主义部分,1978年由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书名定为《唯物辩证法大纲》。湖北版的这两个版本,由于编写的蓝本不同,在体例和叙述方式上是有差异的。前一个版本基本是以苏联版的教材为蓝本,在结构上与苏联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是相同的,即都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个部分,只是在内容上作了增加和改变。比如,在第一编导论的第三章“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战斗中产生和发展”中,增加了“毛泽东同志在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时代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一节;在第二编“辩证唯物主义”中的第十章“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中的第三至八节,是按照毛泽东的《实践论》的结构讲,并在第四节“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后面增加了第五节“思想方法”,在第六节“从理性认识到实践”后面增加了第七节“工作方法”;在第三编“历史唯物主义”的第十八章“党的领导与群众运动”专论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第十九章“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专论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理论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与之不同,《唯物辩证法大纲》以《社会学大纲》为蓝本,在结构上与《社会学大纲》相同,即以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三者一致的观点为主线来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并在第二篇“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类认识史的唯物的辩证的综合”中,系统地梳理和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认识史。不可否认,这个版本是带有苏联哲学的特点的,但与前一个版本相比,它的中国特色还是更浓厚一些。
其次,我们分析一下上海版的教材。上海版的教材当时也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由孙叔平、冯契、郑奇芳主编,华东地区的哲学工作者共同编写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试用本)》,由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出版;另一个版本是由冯契主持、上海部分哲学工作者集体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读本(初稿)》上下册[8],这个版本并未正式出版,只是于1960年3月印出少数稿本,供征求意见用。这两个版本在体例上有很大差别。前一个版本是按照唯物论、辩证法和历史观三大块来叙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认识论只是唯物论的一章,这个体例与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的体例是一致的。后一个版本是按照认识论、唯物论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历史观三大块来叙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其中,认识论一大块是按照毛泽东的《实践论》来讲实践和认识的基本原理,并以这个原理来讲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和辩证法的规律问题;而历史唯物主义则从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两类社会矛盾学说讲起,并以这个原理来讲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关系及其运动,讲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党的群众路线以及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原理。很明显,这种讲法实际上是以毛泽东哲学思想为主线来建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具有鲜明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色。
最后,我们分析一下吉林版的教材。吉林版的教材,如果把对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批判包括在内,也可以说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是吉林省委于1959年12月组织长春市各高等学校、解放军第二政治学校和省市委党校的一些担任政治理论课的青年教师共同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书名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教科书(草稿)》。这本教科书完稿于1960年2月,但并未正式出版,只是以铅印的形式报送上级审阅和广泛征求意见用。这本教科书最突出的特点是辟专编,即第四编“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方法论与党的工作方法”,全面地、系统地论述毛泽东的方法论思想,包括“群众路线”“实事求是与调查研究”“点面结合”“两条腿走路”等[9],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中国特色。另一个版本是以科学研究专著的形式出现的版本。这是刘丹岩、高清海合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一书。从吉林省委组织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名单上看,刘丹岩、高清海并没有参加吉林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编写,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没有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问题。作为这个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刘丹岩、高清海与当时其他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一样,也参与了反思和建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工作,只是他们的工作是以批评的方式出现的,他们合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就是以批评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结构的形式,来阐发他们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结构体系的思考。因此,这本著作虽然没有采取通常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叙述方式,但却通过批评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结构关系,阐发了唯物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统领地位,要求以唯物辩证法为基本原则,来阐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基本原理,是这一时期中国学术界为建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所作的一种探索性思考。这一探索性思考表明,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绝不是亦步亦趋地跟着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走,而是在反思和批评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中,走上一条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建设之路。据此,我们也把这部探索性的著作列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的建构之列。
如果把上述出版了和没有出版的教科书汇集起来作一个分类比较,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时期编写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可大致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以艾思奇主持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为代表,这种类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遵循从一般到个别的逻辑序列来书写,先叙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再用这个基本原理来论述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社会矛盾学说的思想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第二种类型是以冯契主持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为代表,这种类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遵循一般寓于特殊之中、只能通过特殊而存在的辩证法则这一逻辑思路来书写,先充分地论述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阐发的认识论、辩证法的思想和新民主主义论、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的基本原理,并用这些基本原理来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第三种类型是以刘丹岩、高清海对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结构进行批评为代表,这种类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是以否定的方式,通过批判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基本结构来阐发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辩证法原理。这三种类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虽然体例不同,却有一个共同特点,这就是对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持批评态度,力图按照毛泽东哲学思想阐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建构一部中国人自己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根据这个共同点,我们不能把20世纪50-60年代中国人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武断地归于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把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体系的时代,而应该深入地分析这三种类型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中的中国思想和中国元素,从中概括出这一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创造的基本特征。
(一)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的中国特色
中国学术界通常把艾思奇主编、人民出版社1961年11月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称为中国人自己编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这是因为,这本教科书是经过当时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审稿小组反复讨论后被确定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代表作。由于这个缘故,这本教科书也成为中国众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中最有权威性的、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不仅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而且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中国人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大多遵循这本教科书的体例和叙述方式。因此,20世纪80年代中国学术界批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也主要以这本教科书为原型。
初看上去,艾思奇主编的这本教科书与苏联人编的教科书没有差别,但如果仔细分析,这两本教科书的学术理路、基本内容和表述方式的中国特色就立刻显露出来。对于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一书,萧前曾经有过一个评价:“这是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编写的,突出毛泽东在《实践论》、《矛盾论》及其他重要著作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贡献。这本书的编写工作,难免受到自1958年以来我国的‘左’倾思潮的影响,再者也没有完全摆脱苏联教材的框框。”[10]这个评价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指出了编写这本教科书的学术理路,即“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编写的,突出毛泽东在《实践论》、《矛盾论》及其他重要著作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贡献”;其二,指出了这本教科书的不足,即“受到自1959年以来我国‘左’倾思潮的影响,再者也没有完全摆脱苏联教材的框框”。对于第一点,目前见到的所有相关文献都持肯定态度,但对于第二点却存在着不同观点。曾任艾思奇的秘书,也是当时参加这本教科书编写的主要成员之一的卢国英,就不同意将这本教科书说成是沿用了苏联教科书的框框,而是给予这本教科书更高的评价:
哲学教科书,就其科学地系统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中国哲学界没有人不承认这是当时国内的最高水平。当时苏联的一些哲学教科书,包括斯大林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包括当时苏联亚历山大洛夫的《辩证唯物主义》、康士坦丁诺夫的《历史唯物主义》、苏联科学院哲学所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等,代表了当时国外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高水平。如果我们作一比较,就可以知道,艾思奇主编的哲学教科书,从总体上说,是超过了他们的水平的。因为这本教科书不仅吸收了国外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研究的成果,克服了它们的一些缺陷,总结了国际共产主义的一些经验,特别着重地概括了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丰富经验,反映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丰富和发展,把马克思主义哲学推向更高的阶段,因而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本哲学教科书在当时具有世界性的高水平。在体系结构上,有人说,艾思奇主编的哲学教科书,是沿用了苏联三十年代以来的体系,或说有前苏联哲学教科书结构模式的痕迹。当然,艾思奇和编写组的同志曾研究过前苏联各个版本的哲学教科书。在体系结构设计上之所以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上下两篇,正像刘继岳在《论艾思奇主编的哲学教科书的历史地位》一文中所说:“从根本上说来,这个体系来自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多次说过,他们把自己的哲学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两大部分,后来列宁、斯大林也是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分为这两大部分,当然,前苏联的一些教材也是坚持了这个体系的。至于说到在这个总的体系中各个章节的结构,和以往苏联教科书就有很大的不同,这是毋庸多说的。[11]
这两种不同的评价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问题,即我们评价这本教科书的价值和不足的根据是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还是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学术理路?前一个根据是从一般与个别相分离的观点看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认为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是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特有的,体现了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殊性。既然如此,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在体例和结构就必须不同于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否则就是在模仿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或没有摆脱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框框,因此不能称之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实际上,这是以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为标准,来衡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原理教科书是否具有中国特色。后一个根据是从一般与个别相统一的观点看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认为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是一般与个别的统一:“一般”是指它出自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思路,因而是其他国家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可以采用的体例和结构,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可以采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同样可以采用;“个别”是指它出自苏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是照着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体例和结构讲;因此,它既是民族的,又是时代的。作为民族的,它体现了从普列汉诺夫到列宁,再到斯大林创造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传统;作为时代的,它体现了苏联20世纪30-50年代的学术风貌。既然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是可以批评和改变的,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可以根据时代的变化去改变它,那么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来说,是否借鉴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以及如何借鉴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就是可以选择的,即使借鉴了,也可以根据时代的变化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需要去批评、改变它。这就意味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不能成为衡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是否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
那么,我们应该以什么为根据来衡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中国特色呢?这就是问题的实质。对于这个问题,艾思奇的观点是,应该以是否贯穿了毛泽东的哲学思想和融入了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为标准,以是否讲出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传统和学术理路为标准。这就是他在《关于哲学教科书的一些问题》中提出的一个基本原则:
力求比较准确、简练地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同时又在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的基础上,说明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发展。把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哲学原理和说明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发展,两方面结合起来。我们的中心任务是结合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来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发展。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的结合;毛泽东哲学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思想。如果我们不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就不可能了解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有什么发展。因此,我们要反对两种偏向:一种是,只注重谈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而忽视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贡献。过去这种偏向是有的,我们要反对和防止。另一种是,脱离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或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还没有搞清楚,就任意用贴标签的方式,空谈毛泽东同志对它的发展。这种偏向前几年也是有的,我们也要反对。强调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发展,强调研究问题要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这个方向是要坚持的。但是,如果不注意毛泽东思想本身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的结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还没有搞清楚,就想了解毛泽东同志对它的发展,这是不对的。以为只要贴上一个标签,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这种方法是错误的。[12]
显然,这个原则不是以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为标准,而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与个别的结合为标准。这里所说的一般与个别,就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与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发展结合起来,把毛泽东哲学思想贯穿于教科书编写的总论和各篇章之中。
而对于毛泽东哲学思想,艾思奇下了两个定义:一是“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的结合”。这个定义重在阐明毛泽东哲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思想结晶,是中国共产党的科学理论体系。因此,坚持这个定义,就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就是要把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连同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一并融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之中。二是“毛泽东哲学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思想”。这个定义重在阐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原理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毛泽东哲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般与个别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的一个阶段、一个环节。因此,坚持这个定义,就是坚持从发展的观点来讲毛泽东的哲学思想,把毛泽东哲学思想置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之中,讲清楚毛泽东哲学思想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一般原理的发展与贡献,讲清楚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点、历史和现实。这两个定义,概括起来就是按照毛泽东提出的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的方法论原则,来讲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本质,以哲学史的方法来叙述毛泽东哲学与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之间的继承与发展关系,以发展的观点、历史主义的观点来讲毛泽东的实践的认识论。
以上这一个原则、两个定义表明,艾思奇并不是把破除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而是把贯穿毛泽东的哲学思想、贯穿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作为编写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原则和目的。艾思奇所拟定的这个原则和目的,其实就是编写这本教科书的学术理路。可见,在艾思奇那里,并不是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而是以编写教科书的学术理路,作为衡论这本教科书是否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据。在当时,持这个观点的并不只有艾思奇,还有李达。李达在1959年12月全国哲学教科书提纲讨论会上,提出了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原则是:
首先应对主席的哲学贡献有一个评价,主席是全面地发展了马列主义哲学,马、恩、列、斯都没有做到这一点。列宁的主要著作《唯物论和经验批判论》、《谈谈辩证法问题》,前者发展了认识论,后者发展了辩证法。但真正从各方面展开了的是毛泽东,不仅《矛盾论》、《实践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而且其他著作均达到新的境界…… 要抓住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结合,普遍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要贯彻几个观点:一、阶级观点(阶级性、党性)。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二、实践观点。改造客观世界(自然、社会),改造主观世界(思想)……三、矛盾观点,两点论。[13]
李达的这一讲话代表了当时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主流观点,这与艾思奇提出的编写原则是一致的。既然如此,我们要评价这本教科书是否具有中国特色,就不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体例和结构为标准,而应该以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学术理路为标准。
以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学术理路为标准,对比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与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我们就会发现这两本教科书在学术理路上的不同: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按照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学术理路讲,它所讲的是苏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即从普列汉诺夫到列宁、再到斯大林的哲学传统,这个哲学传统的主线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唯物论,因而它的理论框架是唯物论的本体论;而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是按照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的学术理路讲,它所讲的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即认识论与历史观相统一的哲学传统,这个哲学传统的主线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因而它的理论框架是唯物论的认识论。这种学术理路上的不同所引起的差别,我们在这两本教科书的绪论或导论部分就能读到。
通常,一本书的绪论总要讲该书研究的问题和方法,是人们掌握该书的总体思想和学术理路的最重要部分。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来说,主要是要讲清楚哲学的基本问题及其在哲学史上的解答。为了讲清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绪论或导论,在结构上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哲学的世界观和哲学基本问题;第二部分讲哲学史上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解答,也就是叙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史前史;第三部分讲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发展的历史。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在绪论或导论部分都设了这三个部分,不同的是,后者在这三个部分之后又增设了一个部分——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和方法。在这个部分,该教科书讲了两个大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从一般意义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法论意义,强调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既是革命的、科学的世界观,又是我们认识世界、把握客观世界的规律、克服主观主义的方法;第二个问题是以毛泽东有关哲学方法论的观点为根据,讲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讲坚持这一方法对于克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必要性。这两大问题论述的层次表现了艾思奇提出的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原则:“在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般原理的基础上,说明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发展。”很明显,这里所讲的方法论不是指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而是强调方法论本身的理论意义,强调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并且是最有活力的部分。这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任何一个基本原理都同时具有理论的和认识论的两重意义。而对于这个重要的观点,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并没有提出来进行专门论述。这不是疏忽,而是一种哲学观念、一种哲学传统,即坚持唯物主义的唯物论的哲学观念和坚持唯物论本体论的哲学传统,总之,是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观念和哲学传统。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在绪论辟出专节来论述这个问题,恰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重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哲学观念和哲学传统。
这两种哲学观念和哲学传统的差别,不仅体现在这两本教科书的绪论或导论的结构,也体现在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表述。早在主编《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这本教科书之前,艾思奇就在1956年写成的《辩证唯物主义讲课提纲》中提出了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所具有的理论的和方法论的双重意义:
哲学上的最根本的问题,区别哲学上的唯心主义或唯物主义的最根本的问题,即物质(客观、存在)和精神(主观、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也是检查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上的正确与错误的最根本的问题。工作上犯错误的原因是复杂的,要作具体分析。但从思想上来检查,归根结底是由于主观的认识和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未能求得一致,或者简单地说,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分裂。所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克服主观主义,克服这个唯心主义在实际生活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要判断我们学习哲学是否学得很好,是否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就要看是否能够在一定实际问题上真正克服了主观主义,解决主观和客观的矛盾。[14]
这里,艾思奇把“检查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上的正确与错误”提升为一个哲学问题,强调这个问题与“物质和精神何者为第一性”是同一个问题,其同一性表现为:承认物质第一性,就是从客观事实出发,就是强调主观必须与客观事物求得一致;反之,就是坚持精神第一,无视客观事实,走向主观主义。这表明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不只具有存在论的意义,而且具有认识论的和方法论的意义,只有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框架中,这两个方面才能得到透彻的说明。这个观点在他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被完整的表述为:
人们的世界观是多种多样的,从古到今,哲学家们对世界作了种种不同的解释,彼此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归根到底,斗争的焦点集中在这样一个问题上:到底世界的实质是物质,还是精神;到底是物质决定精神,还是精神决定物质,到底物质是第一性的而精神是第二性的,还是精神是第一性的而物质是第二性的?精神对物质的关系问题,其中首先是物质和精神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是全部哲学的最根本的问题。如何解决精神和物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是研究和解决其他一切哲学问题的前提和基础。[15]
在这一表述中,世界观被定义为人们对世界的解释,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由于这一定义,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就不仅仅是一个存在论问题,而同时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并且是通过认识论的提问引出来的;这个表述的结尾处提出的“如何解决”,就是典型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提问。正是这个提问,表达了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双重含义:一是存在论的含义,这重含义是要直接回答“何者为先,谁决定谁”的问题二是认识论的含义,这重含义是要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路径和方法,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就是要说明物质是如何决定意识的。相比之下,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只讲了第一重意义即存在论的意义,而没有论及第二重意义即认识论的意义。对于这一点,我们只要分析一下该书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完整表述就清楚了:
世界观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对存在、精神对自然界的关系问题。究竟什么是第一性的、本原的:是自然界、物质呢,还是精神、理性、意识、思想?换句话说,究竟什么在先:是物质、自然界、存在先于意识呢,还是相反,意识、精神先于物质?是存在、物质决定思维、意识呢,还是相反,思维、意识决定存在、物质?——这个问题,始终是确定哲学世界观的主要问题。[16]
在这一表述中,世界观限制在存在论的问题视阈,并且是“以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何者在先、谁决定谁”来表达的。很明显,这个表达并不存在一个认识论的提问,当然也没有认识论的意义。由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意义的阐发不同,所以这两本教科书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论述亦不相同: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在论述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时,只是摆出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分析了唯心主义与宗教在回答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问题的相似性,而没有进一步说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为什么会对哲学基本问题作出不同的解答,以及它的认识论根源何在。很明显,这是只讲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存在论上的分歧,而不讲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中也包含着认识论的提问。与之不同,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在讲完了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存在论意义之后,分析了哲学史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于哲学基本问题不同回答的社会历史根源和认识论根源:
唯物主义是人们对于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而唯心主义则是不正确的。它之所以能够影响人们的思想并且能够长期和唯物主义竞长争高,除了因为有剥削阶级的支持以外,还由于人们的认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充满着矛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就有产生唯心主义的可能性。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的时候,通常都不能一下子全面地认识清楚,而要由对于事物的某一些方面的认识,逐渐地接近到全面的认识。在这个认识过程中,人们如果把认识的某些方面加以夸大,把某些局部当作全体,这就在认识上陷于片面性、主观性的毛病,从而可能导致唯心主义的错误。人们的实践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活动。把这种意识的能动作用片面地加以夸大,以至于误认为人的主观意识可以任意地创造出周围的事物来,这就是在实际上把主观、意识摆到第一性的地位上,因而也就滑进了唯心主义的泥坑。[17]
这里讲的唯心主义产生的认识论根源,是列宁在《哲学笔记》首先提出来的。遗憾的是,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并没有把它作为方法论,融入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理解之中,甚至没有把它写入该书的认识论章节,因此,该书的认识论章节只讲了唯物论的反映论的原理。[18]这种情况的出现,不能不归咎于编写者的学术理路和哲学观念。
由于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个方面的理解不同,这两本教科书叙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史前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发展史的主线和内容亦不相同。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一书在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史前史时,是以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为主线,论述从古希腊到黑格尔哲学的发展史;而在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发展史时,是以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的基本思路为主线,从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三个部分和三个来源来讲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讲马克思主义哲学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的发展。与之不同,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在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史前史时,是以各民族的哲学传统为主线,论述哲学基本问题的解答在不同民族的具体形式。在这一论述中,该书不仅论述了从古希腊到黑格尔的西方哲学家们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答及不同的哲学形态,而且论述了俄国革命民主主义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及其特点,论述了中国从古代到近代的哲学家们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解答及哲学思想的变革;在论述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发展史时,是以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思想为主线,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哲学产生的历史条件、阶级基础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着重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改变世界的性质和阶级性、革命性、科学性的品格,进而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从列宁哲学到毛泽东哲学思想的发展。这两种不同的论述,展示了两种不同的哲学发展史: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展示的是以西方哲学为主线的哲学发展史,这种哲学史给予人们的是一种普遍性的哲学观念;而艾思奇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展示的是以各民族哲学形态为主线的哲学发展史,这种哲学史给予人们的是一种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哲学观念;前者体现的是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观,后者体现的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哲学观。
对比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与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在绪论或导论上的上述差别,不难看出,由于学术理路不同,讲出来的哲学基本原理和叙述出来的哲学史必然不同。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按照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的学术理路讲,讲出来的只可能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样编出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不论在体例和结构上与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有多么相似,都只可能是中国式的,而不可能是苏联式的。据此,我们可以得出这一结论:艾思奇主编的这本教科书,虽然编写的时间短,但其理论的准备期却很长,它是中国一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长期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毛泽东思想的重大理论成果,体现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在20世纪50-60年代达到的理论水平,同时表明在这个时期,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包含它的原理教科书体系绝不是照搬照抄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而是有着自己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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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淮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讨论会在北京召开》,《国内哲学动态》1980年第1期,第26页。
[2]同上,第26页。
[3]汪永祥:《我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业教材的编写历程》,《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第148页。
[4]同上,第148页。
[5]李淮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材讨论会在北京召开》,《国内哲学动态》1980年第1期,第26页。
[6]肖前、李秀林、汪永祥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页。
[7]关于编写第一本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教科书的具体过程和其中的细节,参见卢国英:《智慧之路——一代哲人艾思奇》,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686-702页;汪永祥:《我国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业教材的编写历程》,《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胡为雄:《新中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编写及经验》,《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7年第5期;胡为雄:《新中国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8]此版本的稿本由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的晋荣东教授提供,并经晋荣东教授同意采用。
[9]参见吉林省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教科书编委会:《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教科书(草稿)》,1960年2月印,目录第2页。
[10]萧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学体系发展和改革》,《萧前文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601页。
[11]卢国英:《智慧之路——一代哲人艾思奇》,第697-698页。
[12]艾思奇:《关于哲学教科书的一些问题》,《艾思奇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824-825页。
[13]李达:《在哲学教科书提纲讨论会上的讲话(1959.12)》,汪信砚主编:《李达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37页。
[14]艾思奇:《辩证唯物主义讲课提纲》,《艾思奇文集》第2卷,第474页。
[15]艾思奇主编:《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2页。
[16]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3页。
[17]艾思奇主编:《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第5页。
[18]参见苏联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上册,第330-380页。
文章来源:《现代哲学》2022年第3期
微信编辑:杨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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